规划期内农业和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要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有关部门与社会各界主动参与,针对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最关键和最薄弱的环节,围绕提供以农业生产资料为主的产前服务,以技术为主的产中服务和以农产品加工营销为主的产后服务,以及依法开展对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农业资源环境的保护、农民权益的维护等农业执法和管理,实施建设项目,打造服务平台,形成有力支撑,发展贯穿市、乡、村三级的组织网络而构建的新型农业和农村服务体系建设。主要任务是:
一、拓展农产品营销服务
重点是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扩大市场的辐射范围和交易规模。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改革流通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手段,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管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体系,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定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竞争能力。
(一)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以政府整体规划与部门规划相结合统筹安排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根据各种农产品的不同流通特点,在现有市场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发展,完善市场功能,增强辐射能力。积极推进连锁经营、配送、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等新的流通方式,引进代理、配送、拍卖和网络交易等现代营销方式,推广“企业办市场,市场企业化” 的新模式。大力发展特色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现代化水平。引导和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网络化管理,逐步实现市场交易、结算、仓储、运输、配送的智能化管理。把推进品牌农产品的经营与市场的标准化管理统一起来,树立市场的良好形象,提高市场的品牌附加值。到2010年,全市重点培育10个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市场;建设一批跨区域和具有农业产业特色的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
(二)发展农产品新型流通方式。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采取多元化投资形式和多样化经营管理方式,加快改造传统经营网点成为超市、便利店、自选店、农家店等农村新型业态。加快建设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加快供销系统“龙得宝”农资连锁配送经营网络建设步伐,整合完善庄稼医院,加强农资经营服务终端建设。积极探索网络使用多样化,逐步实现“农家店”收购农副产品、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推动农副产品创建自有品牌、进超市等“一网多用”功能,通过连锁、特许经营、合作和农商一体化等途径,形成城乡之间农产品双向流动、快捷顺畅的流通网络。“十一五”期间全市供销社系统规划建设各类农产品经营市场和流通企业经营网点18个;争取全市60%以上行政村有供销社的农资经营服务网点;规划发展新型业态209个,其中农资类113个;新开办生产资料、生活消费品超市、自选店、便利店等各类“农家店”1000-1200家;争取建设配送中心15-20个;促进网上交易额6.7亿元。
(三)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和各类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协会,为农民提供信息、运销、技术推广等综合性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使农民提高参与竞争的能力,真正成为农村市场的主体。创新农村商品流通模式、经营理念和营销方式,实现农村市场的交易规则、交易方式和交易手段的进步,构建我市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
(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农业部出台的《关于
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规划》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围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深入开展工作。进一步建立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主要骨干,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以及重点生产基地检测站为网点,以农业投入品、农业产地环境及生产环节初级农产品为主要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估与预警体系,规划期扩建、改造实验室1200平方米,新增农残检测项目仪器设备,建立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点50个。把三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为具有专业区域特色的地市级农业检测机构。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物流配送中心推广对大宗农产品农药残留速测技术,跟踪监控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渔业质量监管体系,依法加强对鱼药、鱼饲料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水产品无公害生产标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市场或养殖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每年抽查水产样本200个。完善培训服务体系,每年举办健康养殖技术培训12期,培训3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