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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一五”农业和农村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的通知

  (二)加强领导、创新亮点。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加强指导、协调、扶持和服务,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创新服务方式,重点加强市、县、乡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整合力量,充实基层,同时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我市农业和农村服务体系,使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充实和提升。
  (三)分类指导、稳妥推进。农业和农村服务体系建设要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分类指导,正确把握改革、创新与稳定的关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新的运行机制、新的管理模式和新的服务方式,以提高服务水平。
  (四)均衡发展、突出重点。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状况和发展情况,服务体系建设尽量做到均衡发展,同时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要有所突破,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粮食主产区、比较效益高的农产品主产区优先安排建设项目,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
  三、建设目标
  着眼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农业和农村服务体系的改革力度,进一步激活公益性和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的活力,调动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人员的积极性,逐步形成政府扶持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功能完善、机制灵活、运转协调、农民信赖的基层农业服务体系。
  (一)农产品营销服务进一步拓展。加快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交易规范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提高辐射带动能力;建立以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设施更加完善,监控手段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明显增强。“十一五”期间全市供销社系统规划建设各类农产品经营市场和流通企业经营网点18个;农副产品销售额按每年10%的速度递增,2010年达1.5亿元;化肥农药经营的市场占有率分别在60%和50%以上;继续组建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创办、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每年不少于10个,争取达到160个;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96%以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率分别达到30%、5%、0.5%。
  (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技术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全市利用农业科技项目建设示范基地,开展新品种新科技展示示范;利用科技大集、科技下乡、科技流动服务车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为农服务水平和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五新”推广工作取得新成效。到2010年,农业科技人员占农业劳动力的比重提高到25%;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26.6%;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水产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比“十五”期末提高5%,良种对农业增长贡献率达到48%;畜牧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渔业科技进步对海洋与渔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比“十五”期末提高2%,成果转化率达60%以上。
  (三)农业信息咨询服务进一步强化。以农业155服务网络为基础,按照“六个一”标准,建立乡镇农业信息服务站,20%的行政村建成 “三电合一”(电视、电话、电脑)的信息服务点,建立起覆盖市、县、乡(镇)以及有条件的农业经济主体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农业信息数据库,涵盖农业和农村基本情况、农业科技、农业政策法规、农业企业和农产品市场、价格行情等方面信息,实现数据库信息共享,有效地为农民服务。同时,对农村信息员进行信息收集、传播方法和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知识、计算机、网络应用等基础常识培训,达到会收集、会分析、会传播信息的“三会”要求。到2010年力争所有乡镇农技站和40%的行政村都能上网,培育2000名具有岗位证书的农村信息员队伍,100%以上的乡镇依托农技推广部门和基层供销合作社,建立乡镇农业信息服务站。
  (四)动植物病虫害防控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覆盖全市、运转高效、反应快速的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重大动植物病虫害应急防控和防灾减灾能力得到提高。到2010年,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准确率提高5个百分点;重大病虫纹枯病、稻瘟病、稻瘿蚊、稻飞虱、螟虫等的危害损失控制在3%以下,柑桔等经济作物的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经济阈值允许范围内;实现有效控制19种规定动物疫病,主要动物疫病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猪、禽和大牲畜的病死率分别控制在5%、13%和1%以下。
  (五)农业生产资料流通服务进一步健全。农资流通企业将农资销售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开展配送、加工、采购服务和技术服务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形成以品牌特许、采购配送服务、经营指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农资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经营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第三章 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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