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直属机关单位2008年效能管理考核目标的通知
(宁政发[2008]19号 2008年1月24日)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局年。开好头、起好步,对于实现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2008年起,对政府机关实行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现将《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单位2008年效能管理考核目标》以责任书形式予以下达,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要将效能管理目标考核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层层分解目标,落实责任。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处(室)。要建立效能目标管理检查考评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日常自查,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自治区政府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要对各部门的目标责任落实执行情况进行半年抽查,年终考评。各考评单位要严格执行《自治区政府直属机关单位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试行办法》,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向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