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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惠府〔200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实现新一届市委市政府提出经济总量再造一个惠州的宏伟目标,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
  “十五”以来,我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按照建设珠三角东部现代化经济强市、广东省现代石化数码产业名城的目标和工作思路,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努力转变发展方式,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我市经济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经济发展方式还没有实现根本性转变。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粗放型特征还比较明显,经济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规模较小,服务业发展滞后;科技投入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高层次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不足;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大,环境污染治理任务重;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依然存在。
  进入“黄金发展期”,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转变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
  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为主题,以实现经济总量再造一个惠州为目标,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统筹城乡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扩大对外开放,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谐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目标。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进程明显加快。到2010年三次产业比例达到6∶54∶40;全社会研究与发展经费占GDP比例达到3%以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2%以上。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成效。万元GDP能耗控制在0.85吨标煤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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