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河南岸杨洞坑周边土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8〕21号)
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河南岸杨洞坑周边135亩集体土地,作为城市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河南岸杨洞坑周边,属马庄村集体土地,面积135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的三类区征地补偿标准执行,青苗补偿按《
惠州市加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管理规定》(惠府令39号)执行。具体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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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元/ │ 青苗补偿费(元/亩) │
│ │ 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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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耕地 │ 42900 │ 1550 │
├─────────────┼─────────────┼─────────────┤
│鱼塘 │ 44553.33 │ 1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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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 33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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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 13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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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给予补偿,每亩42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