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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议案)提出者和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优秀政协提案提案人的决定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议案)提出者和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优秀政协提案提案人的决定
(锦政办发〔200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在锦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和锦州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政府工作谏言献策,对政府工作提出了大量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的建议(议案)和提案,促进了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为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经研究,决定授予刘义等14位市人大代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议案)提出者称号;授予民革锦州市委员会等19个单位和个人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优秀政协提案提案人称号。

  希望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继续关心和支持政府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议案)和提案,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附件:
  1.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议案)提出者名单
  2.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优秀政协提案提案人名单

  二○○八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议案)提出者名单

  刘 义  杨英伟  徐志坚  冀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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