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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城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4、防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对易产生扬尘的露天堆场和货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5、防治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严格执行建设部关于《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新建住宅区和旧区改造绿地率要分别达到30%和25%,杜绝违法占用绿地。加强城市人行道和街巷路面硬化覆盖,对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对确不具备绿化条件的,要采取铺装水泥砖、石砖、透气砖等综合措施,减少扬尘量。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6、加强绿化建设。加强植树造林,提高空气自然净化能力。完善环城生态防护林带配套工程,合理配置大型环形绿色带。重点实施铁路两侧、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建设以及入城主干道的绿化建设。

  责任领导:陈九根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协助单位: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新余火车站

  ㈣餐饮业污染整治工程

  1、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的餐饮业户。对无照经营的餐饮业户进行取缔,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占道经营行为要进行处理。

  责任领导:陈九根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协助单位:市卫生局、市城管局

  2、开展餐饮业油烟执法大检查。组织开展城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执法行动,排放油烟和排气筒的安装位置、高度等,必须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的规定。对未按规定完成油烟治理任务的企业,依法处罚并限期治理。监督已建油烟治理设施的餐饮业户建立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和维护,确保治理设施正常有效运行。

  责任领导:杨文英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

  3、全面取缔市区内的露天烧烤摊点,禁止在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树叶杂物、农作物秸秆等行为。

  责任领导:宋迪维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4、新建餐饮业的灶具、油烟净化设施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不能使用。

  责任领导:万筱明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助单位: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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