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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㈢总结验收阶段(2009年1月)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方案和目标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自查,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整治不到位或回潮现象,限时整改;建立健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的制度,实现长效管理机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单位多,社会影响面广,工作任务重,内容纷繁复杂,且反复性强、反弹性大,需要齐抓共管,联动协作,密切配合,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城市管理工作当作自己份内的事,把“城市管理年”活动作为本地、本部门、本单位2008年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了确保“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宋迪维同志兼任,并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房管局和渝水区政府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

  ㈡分工协作,强化责任。市“城市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分工,分别确定具体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实行部门负责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将应承担的任务具体细化,制定细致的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标、内容和重点,作出工作进度安排,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到位。在“城市管理年”活动中,各地、各部门和单位既要明确分工,更要密切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加强交流和沟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合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㈢广泛宣传,大造声势。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造舆论声势,为“城市管理年”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对整个“城市管理年”活动进行全面的跟踪报道,传达市委、市政府强化城市管理的声音,宣传城市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报道活动开展的进度及形势,弘扬好人好事,鞭策不良风气和陋习,切实起到教育社会、引导群众、鼓动工作、推进事业的作用。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也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进行深入宣传,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城市管理年”活动的始终,使这项活动同时发挥应有的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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