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创建江西省食品最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余府发〔200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新余市创建江西省食品最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新余市创建“江西省食品最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重要精神,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新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在全市稳步开展创建“江西省食品最安全城市”活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㈠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建设与改造,用3年时间,在全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健全“源头检测、全程溯源”的食品安全准入机制,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绿色”食品种养、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链条,把新余打造成为“江西省食品最安全城市”。
㈡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级联创、分级管理,规范行为、全程监管,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实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突出各级政府负总责;坚持创建工作与综合整治相结合,教育疏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块块”落实与“条条”联动相结合;做到精心操作,务实高效,为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二、主要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㈠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查禁在蔬菜水果中使用5种高毒高残有机磷农药、在水产品中使用“孔雀石绿”和喂养生猪使用“瘦肉精”等违法问题。
1、扩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规模。建成1.2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城区周边10公里范围内逐步退出棉花种植产业;在种植蔬菜100亩以上和发展果业500亩以上的生产基地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杜绝蔬菜、水果产品的高毒有机磷类农药残留,全市自产农产品抽验合格率达95%以上。
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
3、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全市自产畜禽产品抽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猪肉“瘦肉精”检出率为0.5%以下;其它畜禽使用违禁药物的检出率在1%以下。发展无公害畜禽基地,提高我市无公害畜禽产品自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