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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山东代表团获奖单位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山东代表团获奖单位的通报
(鲁政字〔2008〕4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2007年11月10日至18日在广州举行。我省代表团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宗旨,发扬团结拼搏、勇于争先的精神,取得了1金1银4铜和2个第四、2个第五、1个第七名的历史最好成绩,实现了我省代表团赛前提出的总体位次前移、金牌“零”的突破目标,取得了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在本届运动会上,威海市朝鲜族代表队《跳动的夕阳鼓》获团体金牌;济南市回族代表队《鼓子秧歌》获团体银牌。为表彰先进,省政府决定,授予威海市“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突出贡献奖”、授予济南市“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贡献奖”;给予威海市民族宗教局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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