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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决定成立惠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仕其
  副 组 长:李 松、吴卫华、林添好
  成员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直工委、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统计局、市法制局、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惠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惠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
  1、综合组。由刘巧慧同志分管。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总结经验、编写简报、组织协调、安排各阶段具体工作。
  2、宣传组。由叶明同志分管。负责组织策划相关活动,联络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督查组。由陈树秋同志分管。负责工作方案和活动进度的检查,组织明查暗访,听取意见建议,发现存在问题,搞好跟踪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中心2号楼201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吴卫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区各部门要参照成立领导机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部署、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了解情况、交流信息、具体协调、检查督促、编印简报等工作。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确保组织领导、参加人员、活动时间、经费投入、建设成效“五落实”。要向市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方案和工作动态,全年要报送3篇以上的稿件,其中采用1篇以上。要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促使各项业务工作上新台阶,做到效能建设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狠抓落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要把常规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特别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跟踪督查。要建立健全效能投诉受理机构,保证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序推进。要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的要求,凡是群众有投诉的,一律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是对本单位效能建设抓得不力、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兑现奖惩。要制定《惠州市机关效能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此规范机关效能建设行为。开展绩效考核,鼓励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高效、正确地履行职责,努力形成机关效能建设的激励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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