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公共交通管理处、哈尔滨市城市通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二00八年度公交IC卡特种卡审验的通知
为了做好2008年城市通IC卡--特种卡(老年卡和优待卡)年度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2007年7月31日前领取到特种卡的70岁以上老年人、离休干部、因公伤残警察、残疾军人和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需在2008年7月31 日前,携带特种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原乘车优惠证件(《老干部离休荣誉证》、《因公伤残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荣誉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制发的《敬老优待证》)到市城市通智能卡客户服务中心或全市各公交售卡充值网点办理审验业务,咨询电话:95105188;
二、2007年8月1日以后领取到特种卡的持卡人,可依据卡片领取日期,在12个月内办理审验业务;
三、他人代办理卡片优惠有效期审验业务时,代理人需携带特种卡和申办人户口、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办理审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