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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副主任:王淑云 (兼)

      祝 凯 (兼)

      于德臣 (兼)

  成 员:蒋东升 市商务局市场处处长

      邵树权 市发改委价格调控监督处处长

      丁博江 市农委市场处处长

      徐景士 市财政局粮食贸易处处长

      张 斌 市工商局市场处处长

      付 强 市粮食局调控处处长

      刘海章 市牧业管理局畜牧处处长

      关 键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业务处处长

      韩东方 市蔬菜集团总经理

      肖建民 市果品集团董事长

  联系人:蒋东升、王清江,电话:82775665。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根据目前南方灾情的实际和市场供应状况,蔬菜供应进入应急状态,其它生活必需品进入预警状态。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应急预案,立即制定应急工作方案;一旦市场供应出现较大波动,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为保证市场供应,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职,确保市场的正常供应。

  市商务局牵头负责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蔬菜等商品的组织和适量储备,协调商业国有资产公司组织市蔬菜中心批发市场采购和储藏白菜、土豆、圆葱等耐储蔬菜,做好蔬菜的市场调控工作。

  市农委立即组织地产叶类菜的生产,加大自给能力,保证4-6月间蔬菜供应不断档。

  市粮食局负责粮、油的市场供应和储备,特别要组织好粮油企业做好食用油加工销售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水果的市场供应和储备工作。

  市牧业管理局负责蛋、禽、乳制品的市场供应和储备。

  市民政局根据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适时启动城乡低保人群的副食品补助应急预案。

  市财政局负责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的费用及时到位。

  市发改委负责市场供应价格监督管理,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适时启动价调基金,抑制物价,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市工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市场监管,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和打击市场供应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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