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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通报
(渝办发〔2008〕6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大力宣传推广农业机械,加快提高农业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加强农村机电提灌设施维修改造和建设,狠抓农机安全,全市农业机械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实现我市粮食总产量恢复性大幅度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渝办发〔2004〕346号),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会同市农机局对各区县(自治县)2007年度农业机械化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目标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16个区县):永川区、南川区、涪陵区、江津区、梁平县、秀山县、合川区、云阳县、潼南县、大足县、长寿区、开县、垫江县、渝北区、忠县、荣昌县。

  二等(19个区县、自治县):巴南区、璧山县、铜梁县、巫溪县、北碚区、万州区、万盛区、丰都县、石柱县、綦江县、武隆县、酉阳县、黔江区、彭水县、九龙坡区、巫山县、双桥区、城口县、沙坪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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