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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或按相应等级标准重建。
  5.7 保险
  水旱灾害发生后,保险机构组织在第一时间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确认,根据保险条例实施理赔,尽快赔付灾民钱款。
  5.8 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防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以及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抢险救援队伍由防汛专业抢险队、军队、武警、基干民兵及抗旱服务组织等组成,市防汛防旱指挥部随时可以调用抢险物资和设备等;水利部门组织应急专家组进行抢险技术指导;属地警力由当地防汛指挥根据情况通知后,立即到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强警卫;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障工作。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杭旱救灾工作。需要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时由市防汛指挥机构向省防指提出需要抢险的时间、地点、险情类别和请求动用部队的兵力、装备等,由省防指与省军区联系安排。
  6.2 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聘请水利、水文、材料等领域专家成立水旱灾害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建立专家库。负责承担技术创新、装备研究等工作,保证水雨情和墒情监测、灾害预防和预警以及紧急救援各方面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加快建立科学的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在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灾害评估的墓础上,实现智能化和数据化,确保决策的快速和科学。
  6.3 通信与信息保障
  由市发改委统一协调,根据需要建立跨部门、多手段、多路由,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微波和卫星相结合的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条件许可时建设以移动式卫星通信转播车为枢纽,实现现场指挥部与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通信与信息传递;督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加强重要通信设施、线路和装备的维护,制定通信系统备用方案和紧急保障措施,确保应急期间的通讯畅通。
  6.4 社会动员保障
  在先期应急处置队伍和后续处置队伍难以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时,由事发地的人民政府在辖区内开展社会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灾区内群众在现场指挥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特别是灾后自救和互救工作。
  6.5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应急疏散、避难场所要适应“紧急撤离、就近疏散、避开危险”的要求,切实保护被疏散、避难人员的生命安全。应选取安全适用的场所作为临时避难场所,避难场所要与学校、堤防、广场、高层建筑等相结合。紧急避难场所要设立应急标志,并进行有效的管理。
  6.6 宣传、培训和演习
  在媒体上公布报警电话,宣传防灾减灾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公共应对能力和参与意识。编制水旱灾害应急培训教材,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教育。选择水旱灾害重点监视区开展进行水旱灾害应急综合演习,制定应急措施;演习结束后,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预案。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定义
  7.1.1 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2 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3 防御洪水预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7.1.4 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杭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5 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杭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7.1.6 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7 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8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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