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淮政办发(2006)56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06年度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的意见》(淮发〔2006〕22 号),从今年起,市长公开电话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列入全市软环境建设考核。现就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
以承办事项办理情况为依据,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力求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不断提高办话效率和办话水平。
二、对市直部门和单位的考核
(一)市直部门和单位(68 个)
社会经济综合部门:市委农工办、淮安日报社,市信访局、法制办、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财政局、招商局、粮食局、供销总社、水利局、农业局、林牧渔业局、农业开发局、农机局、旅游局、人事局、统计局、审计局、外侨办、司法局、民政局、科技局、广电局、体育局、文化局、人口和计生委、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行淮安市中心支行、淮安银监分局、市国资委。重点执法部门: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交通局、房管局、劳动保障局、物价局、环保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地税局、城建办、人防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安监局、林业局、烟草局、淮安工商局、淮安质监局、淮安药监局、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淮安海关。
重点窗口单位:淮安供电公司、淮安电信公司、淮安邮政局、工行淮安分行、建行淮安分行、中行淮安分行、农行淮安市分行、农发行淮安市分行、市商行、淮安移动公司、淮安联通公司。
(二)考核内容
考核总分值为20 分,纳入市软环境建设考核总分。
1、市长公开电话的办理。市直被考核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承办处室、专(兼)职办话人员,日常工作主动接受市长公开电话室的督查指导(3 分)。
2、建立办话工作台帐。接听承办事项有记录,办理、反馈有登记,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2 分)。
3、认真承办市长公开电话室交办的事项(12 分)。
以市长公开电话月度办话通报统计数据为依据,未按时反馈或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而未报告、未回复当事人的,每件扣1 分;上报办理情况不实的有1 件扣1 分;由于部门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重复越级上访的,有1 件扣1 分,集体重复上访的有1 件扣1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