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设的意见
(淮政办发[2006]6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开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设,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的迫切需要,是发展现代农业、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为推进我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循环经济理念,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能源开发和清洁生产为切入点,大力普及农村沼气,开发农村清洁能源,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实现农村家园清洁、水源清洁和田园清洁,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重点工作
(一)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在农村农户居住庄台相对稳定,养殖畜禽相对集中地区,以自然村台为单元,以“一池三改”(户建沼气池,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促进庭院净化、美化,改善家居环境。
(二)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工程。在集镇、基础设施较完备的中心村,对新建住宅、办公楼、学校、公厕等,采用沼气厌氧发酵技术,建设净化沼气池,集中处理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实现生活水资源利用的良性循环。
(三)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在集约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沼气治理工程,配套建设原料预处理设施、沼气利用设施和沼肥利用设施,集中处理畜禽粪便,实现养殖场污染“零”排放生态养殖模式。
(四)桔秆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加强桔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在全市高速公路沿线和新农村建设集中居住区,对秸秆资源丰富,村级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地区,有计划地示范引导推广桔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实现农村燃气管道化、现代化。
三、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分类指导。要按照当地经济社会条件,科学布局,统筹安排。根据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地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要优先安排重点区域,突出重点工程,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尽可能集中连片,形成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