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通辽市消防支队处置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通政办字[2007]17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通辽市消防支队处置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旗县市区要落实匹配资金,研究制定各自应急预案,切实抓好落实。
二OO七年二月一日
通辽市消防支队处置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市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后,能充分发挥消防部队的作用,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消防灭火、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此预案。
一、指导思想
发生地震灾害的消防灭火、救援抢险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具体分工,明确任务。本着对社会、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发挥消防部队的专业作用,依靠当地的各方各界力量,与社会其它相关部门、单位相互配合,协同作战,迅速有效的疏散和抢救人员,扑灭火灾,完成好各项救灾任务。
二、组织指挥及任务划分
(一)指挥机构设置
分 队 长:消防支队:王晋忠支队长 13171119119
副分队长:市地震局:车绍华副局长 13904751894
消防支队:王国锋参谋长 13347050199
成 员:专家组由市地震局人员担任(2人)市地震局副总工程师刘宏伟(手机:13337043057),市地震局副调研员白金(手机:13327045218);其他救援组人员由消防支队人员担任:陈志主任、后勤处房守荣处长、防火处姚国志处长、司令部(2 人)政治处(1人)后勤处(2人)防火处(2人)及科区大队(2人)、一中队(8人)二中队(5人)。
指挥部下设:灭火作战组、医疗救护组、抢险救援组、通信联络组、灭火器材药剂供应组、后勤保障组、治安警戒组。
(二)各组任务及战斗分工
指挥部:对发生破坏性地震灾害的消防救援实施统一指挥,制定审定灭火作战、抢险救援方案,调动供水、供电、供气、医疗等力量统一部署,调动社会各种灭火、抢险救援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下达战斗命令,发布现场信息,确定处置方法。
灭火作战组:由到场执勤中队及受灾单位、行业系统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灾害事故现场的火源位置、燃烧物质蔓延方向、人员伤亡,受困威胁、灭火、救援、疏散通道等情况的了解,快速准确的侦察、寻找,向指挥部提供准确详细的资料情况。并利用特种器材装备实施掩护破拆,协助抢救人命、排除险情、疏散贵重物质、冷却保护、运用战术技术控制火势扩展蔓延减少次生灾害,最终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