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加强保安服务业清理整顿,优化保安服务业发展环境
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加强保安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把社会上存在的各类保安服务组织和人员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严格监督检查其业务活动和经营状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保安服务市场。要按照“五统一、两到位”(即统一称谓、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要求、统一基本保安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到位)要求,彻底解决乱建保安组织、乱着保安服装等问题,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一是加强与综治、工商部门的配合和沟通,采取拉网式摸排措施,坚决、果断地清理非正规保安组织和人员。凡是向社会招聘人员,承担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保安队、护卫队、护厂(场)队、护校队等,要依照《
河南省社会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34号令)规定予以整合。原自行招聘的人员符合保安员招录条件的,经过培训、考核后转为保安员,纳入当地具有合法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管理。二是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为安排内部人员就业而组建的保安组织,人数在100以上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公安局审核报省公安厅批准后方可组建,对外统称为“XXX单位内部保安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纳入当地保安服务企业管理。其人员须经省公安厅批准的保安培训学校培训合格后持上岗资格证上岗工作。三是加强与建设部门沟通,加强物业公司管理。专业性的物业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提供保安服务的,必须聘请具有合法资质保安企业的专职保安员。四是加强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全市所有从事保安培训和保安学历教育(包括武术)的机构必须严格按照《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5号)和《河南省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公通〔2006〕367号)的规定,经洛阳市公安局报请省公安厅批准,持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培训许可证》到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五是加强保安服装管理。严格执行《
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制式保安服装,佩带全省统一的保安标志、标识。
五、加强保安企业管理,提升保安服务水平,树立保安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