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质量完成住宅建设。各区要按照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方案和住宅建设规划,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按时、按质、按要求组织完成新建小区任务。建设部门要加强建筑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单位按设计要求建设小区给排水、供电、道路、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统筹考虑邮电、通讯、医院、学校建设,不断完善小区功能,努力为搬迁住户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调拨好专项资金,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做好沉陷区住户搬迁小区建设的同时,要考虑矿区其他住户搬迁的住房建设。
2、组织动员拆迁。房屋拆迁工作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下一步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我市历史上一次空前的大拆迁。因此,要充分估计到拆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及我市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的政策,宣传本次动迁的有关法规,宣传动迁的实施细则和相关要求;发动街道、社区力量深入受灾住户家中动员其主动拆迁;对于孤、老、寡、残及特困户的拆迁问题,综合运用各种政策给予关怀照顾,认真做好部分群众的思想工作。同时,对那些无理取闹的个别住户依法采取强制拆迁。同时做好矿区其他居民的动迁工作,鼓励其向新建小区搬迁。
3、做好搬迁住户安置工作。必须把搬迁住户的安置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在住房协议的签订、分配办法的制定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就业部门要做好搬迁住户的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工作,千方百计安排好他们的生产生活。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11月-12月)。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关于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的要求,组织有关方面和专家,对该项目建设的各个工程进行验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表彰奖励在此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密切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实施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心系群众、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反映和维护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项为群众谋幸福的民心工程,是一件事关我市发展,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群众的大事。对于改善居民生产和生活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因此,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抓紧安排部署,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一)各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后要立刻进入工作状态,根据本方案就前期工作经费、办公地点、时间要求等各项工作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细则,进行周密安排和部署。要进一步细化《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方案》,量化分解各项任务,落实到具体承办部门,明确具体责任人,推动各项工程、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