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6〕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职责任务,尽快组织实施。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乌海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为改善矿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彻底将全市居住在采煤沉陷区的居民搬迁出来,市委、市政府结合矿区人口向城区集中的重大决策,从2005年开始启动了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经过认真摸底调查和测算后,以项目的形式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支持,目前继续做项目前期工作,等待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该项目共涉及三区、两矿业公司居民4307户,预计投入资金1.7167亿元,争取在2006年正式开始实施。为切实做好我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我市治理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区进行。为加强领导,成立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永林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志民 市政府副市长
吴亚平 神华集团规划部副总经理
成 员:柴权胜 市政府市长助理
魏艾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武旭升 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
温治学 神华集团乌达矿业公司总经理
冯振流 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公司总经理
林 涛 海勃湾区政府区长
丁欣亮 乌达区政府区长
宋晓春 海南区政府区长
党文玉 市发改委主任
刘洪运 市教体局局长
聂瑞声 市监察局局长
苗耀增 市民政局局长
胡立华 市财政局局长
任文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俊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雍炳炜 市建委主任
郅建民 市交通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