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肖云等15名同志为2007年度青海省优秀专家的决定
(青政[2008]18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
青海省优秀专家选拔办法》,经认真选拔和专家评审,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肖云等15位同志为“青海省优秀专家”称号,并一次性发放专家津贴10000元,经费由省财政专项划拨。
近年来,我省广大知识分子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投身青海建设,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人才选用机制,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机制,鼓励各类人才大胆创新,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创造条件,营造有利于我省科技事业发展和优秀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希望获得称号的优秀专家,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目标,在经济建设、人才培育和科技发展等方面勇担重任,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省广大知识分子要以优秀专家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增强科学研究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