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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开放带动,激发发展活力
  (十九)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做好破产企业的重组,年内完成全省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上市。(省国资委、省经委、青海证监局负责)
  (二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重点扶持和发展一批项目及企业。引导中小企业联合协作。推进省州县三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省经委、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负责)
  (二十一)加大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力度。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协税护税征税工作。积极吸引国内外大型投资基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多形式、多渠道参与青海经济建设。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直接融资,开展农牧区政策性保险试点。充分调动各类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强政府支持、商业担保、企业相互担保和个人担保等担保体系建设。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税局、省国税局、人行西宁中心支行、青海银监局、青海证监局、青海保监局负责)
  (二十二)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精心办好“青洽会”、国际藏毯展览会、柴达木循环经济项目推介会、国际清真食品及用品展览会等会展活动,力争全年引进省外到位资金不低于120亿元,利用外资不少于20亿元。精心组织好“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三江源国际摄影节暨世界山地纪录片影视节、首届青海国际唐卡艺术与文化遗产博览会暨第五届民族文化旅游节等活动。精心办好大美青海香港行。延伸资源加工型产品产业链。扩大高新技术、机电产品出口比重,培育和扶持农畜产品、藏毯、民族用品扩大出口规模。加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的进口。(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政府新闻办、海西州政府、省贸促会负责)
  六、突出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青海建设
  (二十三)大力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继续加强农牧区寄宿制学校及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双语”教学和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推进东西部、城乡联合办学。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大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吸引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 (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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