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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四)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巩固和扩大“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工程的成果,着力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能力,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问题,确保实现人口控制目标。(省人口计生委负责)
  四、突出项目带动和消费拉动,增强发展后劲
  (十五)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交通,建成兰青铁路复线电气化工程和柴木铁路,加快青藏铁路西格段增建二线工程进度,力争开工建设格尔木至敦煌铁路。加快三江源机场建设步伐,力争开工建设西宁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启动花土沟、大武等支线机场前期工作。加快国道当金山至大柴旦、德令哈至大柴旦半幅高速公路、省道西久线贵德至大武公路建设;力争开工建设倒淌河至茶卡、格尔木至察尔汗高速公路,新改建农村公路一万公里。水利,加快湟水北干渠、“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等水源工程建设进度,做好蓄积峡、扎毛等水库建前的准备工作。能源,加快拉西瓦、积石峡等水电站建设,争取国家尽快批复龙羊峡以上河段的电源建设工程以及送出工程规划,开工建设羊曲、大河家水电站。实施 750千伏拉西瓦至官亭、330千伏锡铁山至花土沟输变电工程,全力推进750千伏西宁至格尔木双回路和格尔木至拉萨±400千伏直流青藏联网工程。全力推进一批中小电源和电网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负责)
  (十六)做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格尔木至库尔勒等铁路,花土沟、大武等支线机场,柴达木绿洲灌区、海南灌区和黄河谷地灌区,金沙江上游通天河河段的电源建设及送出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工作。认真实施好重点地质调查专项,增加矿产资源储备。(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十七)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推进青海湖、坎布拉等景区的旅游策划和景区景点建设,加快昆仑文化、盐湖城旅游开发和青藏旅游救援基地建设,推进环西宁旅游圈、以原子城爱国主义基地为重点的红色旅游线路的建设,着力打造旅游品牌。加大面向国际的宣传力度,拓展客源市场。清理和取消限制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规定,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加快推进朝阳物流园区建设。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新兴服务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局、青海湖保护利用管理局、省政府新闻办负责)
  (十八)推动城乡统筹和城镇化进程。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优先支持西宁“扩市提位”,加快海湖新区建设步伐,增强格尔木、德令哈两个区域型城市功能,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省建设厅,西宁市、海西州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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