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设置安全保卫机构,配备安全保卫人员;
(四)客房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房门安装暗锁;设有贵重物品保险柜;大厅、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应按《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安装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五)安装使用经公安部检测合格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六)客房每张床位的占地面积按照《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2-90)的卫生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第
五条。
五、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二)建设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者备案回执,或者房屋质量监测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鉴定结论(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验收意见书》或者《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四)周边环境说明书,内容包括周边易燃、易爆、放射性危险品的仓库和加油站存在情况(原件1份);
(五)房屋产权合法证明;属租赁房屋经营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出租人产权登记合法手续(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六)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旅馆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简历(原件1份)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八)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安装情况资料(原件1份);
(九)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情况资料(原件1份);
(十)标明房号、服务台、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的平面图(原件1份)。
法律依据:《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第
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