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相关文件精神,为有效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市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重要工作制度和计划;组织、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对非法证券活动进行性质认定和处置;组织指导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宣传和对投资者教育;协调解决整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加强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间信息沟通与交流。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召 集 人:李跃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刘孟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成 员:张春全(市金融办副主任)
杨卫平(市工商局副局长)
乔青峰(人行洛阳中心支行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