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进一步加大对改革统筹协调的力度。切实贯彻落实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协调,不断提高改革的质量和水平。加大对重大改革的效果评估和督查力度。要结合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全国综合配套改革经验交流会在深圳召开的契机,认真总结深圳改革开放的经验和成果,推动全市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
四、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12.不断提升城市规划的层次水平。学习新加坡和香港强烈的危机意识、国际化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和以人为本意识,切实发挥规划的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扩展城市空间资源。力争完成城市新的总体规划上报批复工作,制定总体规划实施纲要,完善配套法规及政策措施。以宣传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新总体规划为主题,召开全市第二次规划工作会议。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策略等宏观层面规划的衔接合作,围绕建设深港国际大都会的发展目标,推进深港规划战略研究与合作。完善以城市规划为主导的建设用地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市政桥梁和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科学规划和安全监督,增强城市综合防灾抗灾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推进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加快地铁工程建设和后期干线的立项审批工作。加大公交场站和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干线路网建设,尽快改变特区外公交配套设施严重滞后的局面。继续加强机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物流枢纽功能。加快完成盐田三期扩建、大铲湾一期建设工作,抓紧推进盐田东港区一期、铜鼓航道二期和前海湾港区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继续大力发展航空运输市场,加快推进深圳机场飞行区的扩建工程。进一步完善路网空间布局,全面建设"七横十三纵"高(快)速路,完成盐坝高速C段、南光高速公路建设,保证沿江高速、东部过境高速公路、丹平快速路、南坪快速二期等通道工程的开工建设,抓紧莲塘口岸的规划研究工作。
14.大力推进绿色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深入实施《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实行强势环保,打造环保责任政府,切实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完善治污保洁工作机制,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截排收集管网系统建设,促进中水回收利用和海水充分利用,继续推进"蓝天工程",有效改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开展垃圾中转站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行动,加快大型环卫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先进的垃圾收运系统,努力打造全国最干净的城市。继续加大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和监测力度,以滨海15公里休闲带建设为突破,继续推进郊野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市政公园、社区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快打造"公园之城"。以光明新区为试点开展绿色城市规划建设,加强国家生态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创建,努力打造绿色城区和生态园区。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全面开展土地整备和清理工作,进一步盘活存量用地资源,不断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化水平。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认证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绿色施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