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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干线公路建设的意见


  (三)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干线公路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建设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政府共同筹集。市交通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争取更多的干线公路列入省补计划。对列入省建设计划的项目,除省补资金外,市、县(区)及淮安经济开发区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以下简称建安费)缺口部分各承担50%,工程征地、拆迁、土方等费用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区)政府解决。市、县(区)政府及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财力用于干线公路建设。在现有财力困难的情况下,允许和鼓励社会资金及非公有资本进入干线公路建设领域。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捐款支持干线公路建设,凡捐款达到一定数额的单位和个人,可获取道路和桥梁的冠名权。全市金融机构优先增加对公路建设的贷款投入,支持干线公路建设。

  (四)落实优惠政策。要参照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干线公路建设用地优惠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在安排土地使用计划时,要优先考虑干线公路建设用地,列入省、市计划的项目征用土地原则上采取划拨方式,其土地补偿费、土地用途变更费、安置补助费等按照有关标准的低限执行。干线公路建设涉及的各类杆(管)线迁移必须服从于工程建设需要,杆(管)线所属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主动地做好配合工作,其迁移标准一律按有关规定的低限执行。税费由税务部门先依法征收,再依法进行返还,专门用于干线公路建设。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思想认识。“十一五”期间,全省将重点建设以“四纵八横”为骨架的干线公路网,建设规模达到3600公里,对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采取补助政策,基本解决建安费。淮安现有370多公里干线公路列入全省建设计划,各县(区)和相关部门要抢抓机遇,抓紧落实,早日开工,加快完善外联内畅的干线路网,为加快建设辐射周边2000万人口的苏北区域中心城市构筑交通平台。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淮安市干线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及各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交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市、县(区)分别成立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干线公路建设服务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会办有关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形成合力,保障干线公路建设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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