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府办〔2007〕3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桂政办电〔2007〕1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设目标和原则
(一)建设目标
系统建设的目标是:满足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行政审批和管理的需要;依据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行政审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工作新模式;实现行政审批全程数字化和网络化;开展我市6县6城区联网,促进窗口服务扁平化,使行政相对人在全市各地均可完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申报等工作;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实施行政审批行为视频监控和投诉管理,建立我市6县6城区联网的电子监察、视频监控和投诉管理体系;实行考勤和绩效评估信息化,把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成方便企业、投资者和广大群众办事的“服务平台”和“信息平台”。
(二)建设原则
1.突出应用,注重实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的方针,网络建设、设备配置以便捷和实用为标准。
2.统筹规划,合力共建。做好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市本级及6县6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功能设置及业务联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协同建设。
3.建管并举,确保安全。高度重视安全保密工作,坚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与业务系统同步规划和建设,切实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应用过程中的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安全防御能力和系统管理水平。
4.平稳过渡,分步实施。以稳定原有业务系统为基础,有计划分步过渡到自治区统一的业务系统平台中。
5.便民高效,持续发展。坚持以便民服务为主,建立持续发展模式。
二、建设内容和要求
(一)网络建设
建立一套满足我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需要的政务内网,同时保留市本级原有政务外网及行业专网(如市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专网)。要求建设的内网属于内部网络,与全区政府专网相联,与国际互联网、政务外网、行业专网物理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