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
(五)加强动态报告工作
一是要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各区每周要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主要领导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简报),并按期报送阶段报告。重要情况和工作中的困难要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报送。二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督察信息上报工作,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信息管理工作,并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专项行动各项信息。三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6月15日)
各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以及阶段情况在6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6月15日-10月31日)
各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工业园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集中排污问题以及建设项目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问题进行集中调查和整治。
各区要将挂牌督办名单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名单及保护区内企业排污情况、工业园区内环境违法企业情况、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情况和其它违法排污企业清理整顿情况分别于7月10日、8月10日、9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11月)
各区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06年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志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魏艾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雪峰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刘继高 海勃湾区政府副区长
许宏然 乌达区政府副区长
李和平 海南区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