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开发保安技术防范市场。要按照市场需求,加快保安服务从劳务型向技术型转变,走人力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道路,提高保安技术防范市场占有率。一是积极推进联网报警服务工作。支持保安服务公司建立联网报警服务中心,开展联网报警服务业务,推动金融网点、重点场所、娱乐场所、要害部门、住宅小区、单位财务、库房等部位安装防火、防盗报警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保安服务业参与技术防范工作。二是积极参与安防产品研发和应用。大力引进和吸纳专业科技人才,集中力量研制、开展、推广和应用具有防盗、防抢、防火等综合防范功能的安全防范技术产品和设施,积极承接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提供相应的安全技术、计算机数据安全维护、网络安全以及安全防范咨询等业务,依靠科技壮大保安事业。三是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咨询服务。保安服务企业要创造条件,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成立专门的从事安全防范咨询服务的机构,开发和占领保安咨询市场。四是积极开展公共安全设施服务。适应新形势下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对安全服务的需求,顺应安全服务市场发展趋势,多层次、多品种地开展公共安全设计服务,配套推广安全产品。
(四)提升保安服务水平。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要指导保安服务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尽快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全面提高保安服务水平。一是改革服务方式。坚持人力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紧密结合公安业务,在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扶持下,突出保安服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提高保安服务的科技含量。二是整合保安资源。要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按照政企、政事分开的要求,有条件地吸收社会资金介入保安市场,逐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通过整合现有保安资源,有计划地对保安企业进行改造,逐步完善公司法人结构,向集团化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三是打造保安品牌。要融入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增强品牌意识,充分体现企业文化,通过统一保安服装、统一押运车辆标识、统一保安服务规范等树立保安服务企业整体形象。结合ISO2000质量体系认证,精心打造安阳保安品牌。
四、加强清理整顿,建设良好的保安服务市场秩序
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加大监管力度,加强清理整顿,把社会上存在的各类保安服务组织和人员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严格监督检查其业务活动和经营状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保安服务市场。要按照“五统一、两到位”(即统一称谓、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要求、统一基本保安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到位)原则,彻底解决乱建保安组织、乱着保安服装等问题,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一是加强与工商部门的配合和沟通,逐个学校、逐个单位、逐个小区摸排,坚决、果断地清理非正规保安组织和人员。凡是向社会招聘人员,自建、自管、自用,承担本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保安队、护卫队、护厂(场)队、护校队等,要依照《
河南省社会保安服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4号)规定予以整合,原自行招聘的人员符合保安员招录条件的,经过培训、考核后转为保安员,纳入当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管理。二是大型厂矿企事业单位为安排内部人员就业而组建的保安组织,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要按照组建保安公司的审批程序和要求,经省公安厅批准后方可组建,对外统称为“XXX单位内部保安队”,人数在100人以下的纳入当地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管理。其人员必须在经省公安厅批准的保安机构培训合格后持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三是加强与建设部门沟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聘请专职保安员的物业管理项目的管理。专业性的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接管需要提供保安服务的物业管理项目,必须聘请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的专职保安员,并纳入公安机关的监管范围。四是积极协调文化部门,按照《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
二十六条的规定和《河南省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暂行规定》(豫公通〔2006〕302号)的要求,督促娱乐场所和服务场所向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聘请专职保安员。娱乐场所不许自建保安组织。原自行招聘的保安人员如果符合保安员招录条件的,接受聘请的保安服务企业应优先录用。对未按照规定配备保安员的娱乐场所,要依法予以警告,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五是改变“经济民警队”称谓,统一称“内部保安队”。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要按照组建保安公司的审批程序和要求,由市公安局审核后报省公安厅批准;人数在100人以下的纳入当地具有合法经营许可资质的保安服务企业管理。其人员必须在经省公安厅批准的保安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持上岗资格证上岗。六是严格执行《
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公通字〔2000〕13号),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制式保安服装,佩带全省统一的保安标志、标识。凡不按规定穿着保安服装、佩带保安标志、标识的,一律不得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对违反规定乱着服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七是全市所有从事保安培训和保安学历教育的机构(包括武术学校)必须严格依照《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85号)和《河南省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公通〔2006〕367号)的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市公安局报请省公安厅批准;经省公安厅审核合格后颁发《保安培训许可证》,申请人凭《保安培训许可证》到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已经省公安厅批准设立的保安培训机构要重新办理审核登记手续,申请换发新的《保安培训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展保安培训业务的,所在地公安机关要会同工商、教育、劳动保障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八是申请人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和《保安培训许可证》后,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法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