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的通知
(许政办[2008]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豫政〔2007〕28号)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现将《2008年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每月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进行通报。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2008年许昌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需要落实的重点工作
一、围绕新型工业化发展,大力推进工业标准化
1.做好工业集聚区标准化工作的集团式提升。一是围绕“一带九区二十个产业集群”,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在许昌-长葛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内,以标准化为手段,围绕推进区内产业园、物流园建设,积极借鉴、引用国内外先进的设计、施工、管理等标准模式,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提高档次和品味。在9个工业集聚区大力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帮促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围绕我市20个产业集群,重点在腐竹、蜂产品、人造板、陶瓷、发制品等行业规模企业中开展培养“集群产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示范点、示范厂、示范线”活动,将标准化诸项工作整合融入企业生产,并力争创建省级示范。二是做好“河南省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经济开发区要成立标准化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在园区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组织,抓好标准化目标管理考核;建立标准化目标管理联席会议、督查、考核、奖励、培训等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好全国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完成5项以上电力电子国家标准的制(修)定;做好西继电梯、博马电机国家标准化工作组的争取工作;培养、推荐国际标准化组织专家1-2名,国内标准化专家10人以上;建立企业标准化人才培训及任职资格制度。出台企业标准化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完成企业标准化人员培训教育300人次,获得任职资格100人以上;采用国际、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达到70%以上,自主创新高新技术标准转化率达到80%以上;园区企业标准覆盖率100%;组织好国家、行业、省有关服务标准的实施工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力争通过“河南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验收;园区产品出厂合格率达90%以上。同时,力争经过2-3年努力,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进一步提高园区的产业技术水平、集聚能力、辐射带动能力和知名度、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