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许政[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抓住当前资本市场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强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08年企业上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企业股票发行上市重要意义的认识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企业上市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与全国和全省整体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上市企业数量较少,直接融资比例较低等。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市场发行速度持续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尤其是创业板即将推出,将为我们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资本市场不但能为企业和经济发展募集资金,而且可以促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并能够促进企业并购重组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从而使企业做强做优。为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广大企业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抓住机遇,加快我市企业上市工作步伐,争取使更多的企业股票早日发行上市。
二、2008年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积极引导和大力推动,力争3家以上优质企业实现境内或境外股票发行上市;全市上市预备队扩大到30家企业。
(二)工作安排。按照申报一批、辅导备案一批、培育改制一批的原则,分梯次、有重点地加以推进。工作进度大体安排为:第一批,远东传动轴、森源电气要在一季度上报IPO材料,力争2-3季度通过证监会发审会审核;第二批,西继电梯、瑞泰发业要在二季度上报IPO材料,争取第3-4季度通过证监会发审会审核;第三批,万里运业、许继派尼美特、爱迪德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争取年内上报IPO材料;第四批,裕丰纺织、瑞贝卡水业、牡丹电缆、黄洋铜业、上海益寿金许昌药业、河南宏腾纸业、许昌宏伟纸业等企业完成企业改制、重组工作。
三、2008年企业股票发行上市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