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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印章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06]5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党委政府信访局新印章已刻妥,现予启用,旧印章同时废止。乌海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乌海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印章已刻妥,从即日起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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