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粮食部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粮办字〔2008〕35号 2008年3月17日)
各行署、市、县粮食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各单位:
现将《2008年全省粮食部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
2008年全省粮食部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
据省委、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黑纠办发[2008]5号)要求,为保证2008年全省粮食部门“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以下简称“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扎实有效地进行,结合粮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和影响粮食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为重点,通过扎扎实实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使全省粮食部门做到便民服务、简化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加快黑龙江全面振兴提供坚强保证。
二、任务目标
(一)认真落实粮食购销服务指导措施,继续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继续培育、发展和规范多元粮食市场主体,鼓励各类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开展公平竞争,活跃粮食流通,促进农民余粮顺畅销售,增加农民收入。
(二)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优化粮食流通环境。
(三)全面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粮食安全。
(四)利用省局门户网站、龙粮网和农民咨询服务热线(84657606),继续为农民和粮食经营者提供粮食价格和供求等信息服务。
(五)认真执行国家军粮供应政策,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军粮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让部队官兵吃上放心粮、满意粮。
(六)确保全省人民吃上合格碘盐,碘盐合格率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