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依靠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企业要强化职业培训,提高职工素质。鼓励企业之间联合举办职业院校,也可以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单独举办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
要认真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新上项目都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
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在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指导下,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参与制订本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标准、职业技能鉴定和证书颁发工作;参与制订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参与国家对职业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
16、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所有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要进一步完善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相关职业的准入办法。劳动保障、人事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就业准入的法规和政策。
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要尽快建立能够反映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要的职业资格标准体系。
17、多渠道增加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市、区财政安排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农牧和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
建立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市、区财政要安排经费,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中等职业学校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并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金融机构要为贫困家庭学生接受职业教育提供助学贷款,要把接受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范围。要通过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等多种形式,对贫困家庭学生和选学农牧及地矿等艰苦行业职业教育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对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的资助,按国家有关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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