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对口协作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把职业教育对口协作工作与农区劳动力转移、教育扶贫、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其他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进一步推进和市外职业院校之间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实行更加灵活的学制,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和市职业学校都可以探索分阶段、分地区的办学模式,学生前1-2年在我市学习,其余时间可在其他地区学习。
11、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确定1-2个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基地,选聘一批劳动模范、技术能手作为德育辅导员。加强职业院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2、加强区级职教中心建设。认真实施国家关于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各区都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安排资金建设职业学校或职教中心,改善办学条件。同时要积极争取,力争进入国家重点扶持建设1000个县级职教中心的行列,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特别是就业与再就业培训的重要基地。
13、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市、区财政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和师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职业院校教师素质。重点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专业教师继续教育和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两年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
四、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保障措施
14、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公办职业院校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清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鼓励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进行机制创新,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发挥公办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积极落实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职业学校承担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的实习实训工厂或基地,享受减免税收政策。
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深化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任制,高等职业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任期制。职业院校要在实行资格证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够吸引人才、稳定人才、合理流动的制度。允许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人事部门要为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提供有效服务。职业院校中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个专业技术资格,也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采取岗位调整、离岗培训、跨校竞聘等各种途径分流富余人员,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凡不适应教学和管理岗位工作而落聘的在编在职人员,除可充实到必要的后勤服务岗位外,由院校解聘分流。深化内部分配改革,将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所聘岗位及个人贡献挂钩,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
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认真贯彻落实《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制定和完善民办学校建设园地、资金筹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要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探索中外合作办学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