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住房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乌海政办发〔2006〕3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乌海市住房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乌海市住房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总则
本规划适用范围:乌海市3个中心城区及滨河新区。
“十一五”期间,我市住房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建住房〔2006〕16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乌海市住房建设实际,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为基础,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宏观调控,调整住房结构,建立和优化以重点发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满足不同收入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
“十一五”期间,我市住房建设的原则是,坚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住房现状和需求
一、规划区内住房现状
根据我市住房抽样调查结果,目前全市常住人口为46.5万人,常住户为15万户。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为1285万平方米,其中楼房700万平方米,占住房总面积的55.33%。实有住房套数为14.3万套,房屋产权私有率占住房总面积的83.23%,城镇居民人均使用面积已达到27.65平方米。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361.92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总量为326.72公顷,经济适用住房为35.2公顷。
二、规划期内住房需求
通过住房状况抽样调查,我市居民未来5年的住房需求意向是,住房潜在需求总量为总户数的39.92%(含被动需求),需求量约6万套,面积约600万平方米。
三、参考因素
按照《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54万人,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的规划要求,立足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房地产增长速度以及滨河区新建、旧城区拆迁改造等约束条件,综合确定我市规划期内的住宅建设总量,并与我市的国内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人口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