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安监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局、市公安消防支队按各自分工分类负责。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以及输送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管道、容器的专项整治;市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消防设施的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的重点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设施“三同时”审验手续是否履行,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监管机构人员是否满足需要;编制的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安全可靠,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器材、队伍是否满足需要;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输送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管道、容器是否经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是否建立法兰等连接垫、容器垫的检查、更换等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制定大中修、停车(产)、开车(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危险源是否经监控、评估、建档,是否制定监控措施和危险源整治计划;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驾驶员、押送人员、运输路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是否按要求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合格持《乌海市高危行业安全培训合格证》上岗。
(五)公众聚集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整治。
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商务局、文化局分工负责。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全市的消防专项整治;市商务局负责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的专项整治;市文化局负责歌厅、舞厅、文化馆、俱乐部、网吧等场所的专项整治。
检查的重点是商场、市场、饭店、宾馆、飞机场、车站、网吧(茶吧、酒吧、果吧)、歌舞厅、影剧院、文化宫、洗浴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完好足量、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用电、用气、用火安全措施是否到位;节庆集会的消防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地下和高层建筑应作为重中之重,检查是否编制、演练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六)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