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法制办公室,各市、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法制机构:
  现将《2008年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08年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要点

二ΟΟ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2008年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2008年政府法制培训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办2008年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加强依法行政队伍建设为目标,以开展领导干部和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重点,采取收缩战线,狠抓薄弱环节,重点出击,狠抓培训死角的方式,使培训工作得到全方位的落实,使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重点培训对象
  (一)领导干部
  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新走上政府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
  (二)重点领域
  城市管理、安全监察、国土资源、民政、公安、卫生、物价、商务(酒类管理和畜禽屠宰)等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重点地区
  哈尔滨、牡丹江、绥化、大兴安岭等地市所属部门及县(市)的行政执法人员。
  三、主要培训内容
  (一)综合法律知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2、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
  3、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4、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方面的有关法律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二)专业法律知识
  主要是近三年来颁布的本系统负责实施的重要法律、法规、规章。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