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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市直部门单位职能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市直部门单位职能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
(南府办〔2008〕2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理顺市直部门之间的职能关系,明确职能、权限和责任,提高行政效能,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07〕25号)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和县、区(开发区)事权划分理顺部门职能关系的通知》(南府发〔2007〕49号),市人民政府对市直部门(单位)提出的交叉重复和职责不清事项进行了审定。现将审定的48项事项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南宁市重新规范和界定市直部门单位职能事项情况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

  附件:
  南宁市重新规范和界定市直部门单位职能事项情况表


┌─┬──────────┬──────┬────────┬─────────────┐
│序│ 调整的职能和事项 │ 原承担单位 │  现承担单位  │    其    他    │
│号│          │      │        │             │
├─┼──────────┼──────┼────────┼─────────────┤
│1 │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管│市规划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             │
│ │理。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
│ │          │      │执法局、市城市管│             │
│ │          │      │理指挥中心)  │             │
├─┼──────────┼──────┼────────┼─────────────┤
│2 │  对违反市容环境卫 │ 市公安局 │市城市管理局(市│  由市公安局提出修正《南 │
│ │生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宁市人民警察巡察条例》的意│
│ │。         │      │执法局、市城市管│见按程序报批。      │
│ │          │      │理指挥中心)  │             │
├─┼──────────┼──────┼────────┼─────────────┤
│3 │外商投资管理及外商投│市招商促进局│ 市招商促进局 │  仍由市招商促进局按照“ │
│ │资企业管理。    │      │        │三定”规定履行职责。   │
├─┼──────────┼──────┼────────┼─────────────┤
│4 │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 市商务局 │  市商务局  │明确市商务局为牵头单位。由│
│ │务合作和境外投资(金│      │        │市委办公厅对市委《关于印发│
│ │融类除外)、国际无偿│      │        │<开展“创新年’活动工作│
│ │援助事务的管理。  │      │        │方案>的通知》(南发[200│
│ │          │      │        │7]10号)提出修改意见,按程│
│ │          │      │        │序报批。         │
├─┼──────────┼──────┼────────┼─────────────┤
│5 │组织推广种桑养蚕先进│市经济委员会│  市农业局  │  市经济委员会现承担该项 │
│ │技术。       │      │        │职责的人员1人连人带编划入 │
│ │          │      │        │市农业局。        │
├─┼──────────┼──────┼────────┼─────────────┤
│6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项目│市经济委员会│  市农业局  │             │
│ │的申报。      │      │        │             │
├─┼──────────┼──────┼────────┼─────────────┤
│7 │《承装(修)电力设施│市经济委员会│  南方电监局  │  由市经济委员会负责联系 │
│ │许可证》的审核上报工│      │  广西办事处  │办理交接。        │
│ │作。        │      │        │             │
├─┼──────────┼──────┼────────┼─────────────┤
│8 │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市经济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市经济委员会原承担的“组│
│ │治区酒类管理条例》。│      │(酒类生产管理职│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
│ │          │      │能)      │管理条例》”职责修改为:“│
│ │          │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酒类生产规│
│ │          │      │        │划、布局的宏观调控和流通领│
│ │          │      │        │域的综合协调工作”。   │
└─┴──────────┴──────┴────────┴─────────────┘
┌─┬──────────┬──────┬────────┬─────────────┐
│序│ 调整的职能和事项 │ 原承担单位 │  现承担单位  │    其    他    │
│号│          │      │        │             │
├─┼──────────┼──────┼────────┼─────────────┤
│9 │信息化项目审批。  │市信息化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将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含│
│ │          │  办公室  │会(部分职能划入│招投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
│ ├──────────┤      │    )    │和发包初步方案的核准)、年│
│ │信息化项目年度投资计│      │        │度投资计划审批职责明确由市│
│ │划审批下达。    │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
│ ├──────────┤      │        │             │
│ │信息化项目招标方式和│      │        │             │
│ │范围核准。     │      │        │             │
│ ├──────────┼──────┼────────┼─────────────┤
│ │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及产│市信息化工作│ 市信息化工作 │  仍由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
│ │业管理。      │  办公室  │   办公室   │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
├─┼──────────┼──────┼────────┼─────────────┤
│10│化妆品、消毒产品、涉│ 市卫生局 │  市卫生局  │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重新修│
│ │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订前,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
│ │          │市质量技术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局仍按现行管理体制履行│
│ │          │  督局  │        │各自职责。        │
├─┼──────────┼──────┼────────┼─────────────┤
│11│推动信息化发展的资金│市信息化工作│ 市信息化工作 │各负其责。市信息化工作办公│
│ │管理。       │  办公室  │   办公室   │室牵头负责信息化技术应用项│
│ │          ├──────┼────────┤目的资金管理,市经济委员会│
│ │          │市经济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 │负责信息化制造方面的资金管│
│ │          ├──────┼────────┤理,市科学技术局负责信息化│
│ │          │市科学技术局│ 市科学技术局 │技术推广方面的资金管理。 │
├─┼──────────┼──────┼────────┼─────────────┤
│12│流通、消费环节蔬菜等│ 市农业局 │  市农业局  │市农业、工商、卫生、质检等│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中央编办《关于进│
│ │          │市工商行政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
│ │          │  理局  │        │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 │          ├──────┼────────┤央编办发[2004]35号)等文件│
│ │          │ 市卫生局 │  市卫生局  │明确的职责规定履行各自的职│
│ │          ├──────┼────────┤责。           │
│ │          │市质量技术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 │          │  督局  │        │             │
├─┼──────────┼──────┼────────┼─────────────┤
│13│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河│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 │1、河道采砂活动审批收费问 │
│ │砂等矿产资源活动的审├──────┼────────┤题由市财政局负责协调。  │
│ │批。        │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2、河道采砂活动的其他审批 │
│ │          │      │        │工作,仍按2004年3月1日起施│
│ │          │      │        │行的《南宁市河道采砂管理办│
│ │          │      │        │法》(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20│
│ │          │      │        │号)规定执行。      │
└─┴──────────┴──────┴────────┴─────────────┘
┌─┬────────┬──────┬───────┬───────────────┐
│序│调整的职能和事项│ 原承担单位 │ 现承担单位 │     其    他     │
│号│        │      │       │               │
├─┼────────┼──────┼───────┼───────────────┤
│14│城市供水、污水处│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城市│
│ │理、城市排水、河├──────┼───────┤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 │道水污染的管理。│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局、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环│
│ │        ├──────┼───────┤境保护局、市园林管理局按照“三│
│ │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定”规定各自履行职责。    │
│ │        │(市城市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               │
│ │        │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局、市│               │
│ │        │局、市城市管│城市管理指挥中│               │
│ │        │理指挥中心)│   心)   │               │
│ │        ├──────┼───────┤               │
│ │        │市环境保护局│ 市环境保护局 │               │
│ │        ├──────┼───────┤               │
│ │        │市园林管理局│ 市园林管理局 │               │
├─┼────────┼──────┼───────┼───────────────┤
│15│负责指导城市采水│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在国家和自治区没有对现有法律进│
│ │和管网输水、用户├──────┼───────┤行修订或出台新的政策之前,暂维│
│ │用水中的节约用水│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持现状不变,即:市水利局承担“│
│ │工作。     │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
│ │        │      │       │理和监督工作”的职责,市建委承│
│ │        │      │       │担“监督管理城市计划用水、节约│
│ │        │      │       │用水”的职责。        │
├─┼────────┼──────┼───────┼───────────────┤
│16│邕江网箱养鱼的管│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1、市水利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 │
│ │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三定”规定│
│ │        │市水产畜牧兽│市水产畜牧兽医│各自履行职责,即:市水利局负责│
│ │        │  医局  │   局   │“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市水产│
│ │        │      │       │畜牧兽医局负责邕江网箱养殖涉及│
│ │        │      │       │养殖品种结构调整、病害防治等方│
│ │        │      │       │面的管理工作。        │
│ │        │      │       │2、市法制办公室牵头,市水利局 │
│ │        │      │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对《南│
│ │        │      │       │宁市河道与堤防管理条例》、《南│
│ │        │      │       │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邕江│
│ │        │      │       │网箱养鱼规划的通知》(南府发[2│
│ │        │      │       │006]53号)提出修正意见,按程序│
│ │        │      │       │报批。            │
└─┴────────┴──────┴───────┴───────────────┘
┌─┬────────┬──────┬───────┬───────────────┐
│序│调整的职能和事项│ 原承担单位 │ 现承担单位 │     其    他     │
│号│        │      │       │               │
├─┼────────┼──────┼───────┼───────────────┤
│17│糖料作物生产的管│ 市农业局 │  市农业局  │市农业局、市经济委员会按照“三│
│ │理       ├──────┼───────┤定”规定各自履行职责。    │
│ │        │市经济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 │               │
├─┼────────┼──────┼───────┼───────────────┤
│18│土地出让金会计核│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 │  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按照 │
│ │算和财务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
│ │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  │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
│ │        │      │       │办发〔2006〕100号)、《财政部 │
│ │        │      │       │、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 │        │      │       │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
│ │        │      │       │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
│ │        │      │       │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各自履行职│
│ │        │      │       │责。             │
├─┼────────┼──────┼───────┼───────────────┤
│19│市政项目方案评审│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市│
│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
│ │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管理指挥中心)、市规划管理局及│
│ │        │(市城市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市直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及“三│
│ │        │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局、市│定”规定各自履行职责。    │
│ │        │局、市城市管│城市管理指挥中│               │
│ │        │理指挥中心)│心)     │               │
│ │        ├──────┼───────┤               │
│ │        │市规划管理局│ 市规划管理局 │               │
├─┼────────┼──────┼───────┼───────────────┤
│20│市政项目初步设计│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 │审查      ├──────┼───────┤会按照“三定”规定各自履行职责│
│ │        │市发展和改革│市发展和改革委│。              │
│ │        │  委员会  │   员会   │               │
├─┼────────┼──────┼───────┼───────────────┤
│21│房地产市场价格的│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按照│
│ │公示      ├──────┼───────┤有关文件规定各自履行职责。  │
│ │        │市房产管理局│ 市房产管理局 │               │
└─┴────────┴──────┴───────┴───────────────┘
┌─┬────────┬──────┬───────┬───────────────┐
│序│调整的职能和事项│ 原承担单位 │ 现承担单位 │     其    他     │
│号│        │      │       │               │
├─┼────────┼──────┼───────┼───────────────┤
│22│建筑劳务分包管理│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 │,农民工培训鉴定├──────┼───────┤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各自履行职责│
│ │,农民工意外、工│市劳动和社会│市劳动和社会保│。              │
│ │伤、大病等保险问│  保障局  │   障局   │               │
│ │题,建设领域清欠│      │       │               │
│ │工作      │      │       │               │
├─┼────────┼──────┼───────┼───────────────┤
│23│制定市本级财政性│市发展和改革│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 │投资建设计划  │  委员会  │   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管理局按照│
│ │        ├──────┼───────┤“三定”规定各自履行职责。  │
│ │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  │               │
│ │        ├──────┼───────┤               │
│ │        │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               │
│ │        ├──────┼───────┤               │
│ │        │市规划管理局│ 市规划管理局 │               │
├─┼────────┼──────┼───────┼───────────────┤
│24│在城市规划区内采│市规划管理局│ 市规划管理局 │市规划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
│ │矿、取沙挖石、土├──────┼───────┤水利局按照“三定”规定各自履行│
│ │方、填占水域等改│市国土资源局│ 市国土资源局 │职责。            │
│ │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
│ │许可      │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               │
├─┼────────┼──────┼───────┼───────────────┤
│25│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市卫生局 │  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
│ │        ├──────┼───────┤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有关文件规定│
│ │        │市质量技术监│市质量技术监督│各自履行职责。        │
│ │        │  督局  │   局   │               │
│ │        ├──────┼───────┤               │
│ │        │市工商行政管│市工商行政管理│               │
│ │        │  理局  │   局   │               │
├─┼────────┼──────┼───────┼───────────────┤
│26│已参加企业职工养│ 市人事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  由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 │
│ │老保险统筹的企业│      │   障局   │障局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后执行。 │
│ │化管理事业单位的│      │       │               │
│ │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       │               │
│ │变动审核    │      │       │               │
└─┴────────┴──────┴───────┴───────────────┘
┌─┬────────┬──────┬───────┬───────────────┐
│序│调整的职能和事项│ 原承担单位 │ 现承担单位 │     其    他     │
│号│        │      │       │               │
├─┼────────┼──────┼───────┼───────────────┤
│27│救灾救济粮食的管│ 市粮食局 │  市粮食局  │市粮食局、市民政局按照“三定”│
│ │   理职能   ├──────┼───────┤规定各自履行职责。      │
│ │        │ 市民政局 │  市民政局  │               │
├─┼────────┼──────┼───────┼───────────────┤
│28│在港口、码头、渡│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南宁海事局按照法律法│
│ │口核定范围外停靠├──────┼───────┤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各自履行职责。│
│ │排水量超过150吨 │ 南宁海事局 │ 南宁海事局 │               │
│ │船舶的管理   │      │       │               │
├─┼────────┼──────┼───────┼───────────────┤
│29│有防洪古堤、古城│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市文化局、市城市 │
│ │墙的堤防管理  ├──────┼───────┤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 │        │ 市文化局 │  市文化局  │局、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青秀│
│ │        ├──────┼───────┤区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各│
│ │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自履行职责。         │
│ │        │(市城市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               │
│ │        │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局、市│               │
│ │        │局、市城市管│城市管理指挥中│               │
│ │        │理指挥中心)│   心)   │               │
│ │        ├──────┼───────┤               │
│ │        │  青秀区  │  青秀区  │               │
├─┼────────┼──────┼───────┼───────────────┤
│30│有码头港口的堤防│ 市水利局 │  市水利局  │市水利局、市交通局按照法律法规│
│ │管理      ├──────┼───────┤及有关文件规定各自履行职责。 │
│ │        │ 市交通局 │  市交通局  │               │
├─┼────────┼──────┼───────┼───────────────┤
│31│排水、污水处理职│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  市建设委员会、市城市管理局 │
│ │能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
│ │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按照“三定”│
│ │        │(市城市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规定各自履行职责。      │
│ │        │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局、市│               │
│ │        │局、市城市管│城市管理指挥中│               │
│ │        │理指挥中心)│   心)   │               │
└─┴────────┴──────┴───────┴───────────────┘
┌─┬────────┬──────┬───────┬───────────────┐
│序│调整的职能和事项│ 原承担单位 │ 现承担单位 │     其    他     │
│号│        │      │       │               │
├─┼────────┼──────┼───────┼───────────────┤
│32│市政工程开挖路面│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仍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
│ │施工审批管理  │(市城市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指挥中│
│ │        │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局、市│心)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
│ │        │局、市城市管│城市管理指挥中│               │
│ │        │理指挥中心)│   心)   │               │
├─┼────────┼──────┼───────┼───────────────┤
│3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仍由市建设委员会按照“三定”规│
│ │监督管理工作  │      │       │定履行职责。         │
├─┼────────┼──────┼───────┼───────────────┤
│3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仍由市建设委员会按照“三定”规│
│ │工作      │      │       │定履行职责。         │
├─┼────────┼──────┼───────┼───────────────┤
│35│指导住宅建设和住│市建设委员会│ 市建设委员会 │仍由市建设委员会按照“三定”规│
│ │宅产业化    │      │       │定履行职责。         │
├─┼────────┼──────┼───────┼───────────────┤
│36│负责组织对外谈判│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市城市环境项目利 │
│ │与磋商业务   ├──────┼───────┤用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按照规定各│
│ │        │市城市环境项│市城市环境项目│自履行职责。         │
│ │        │   目   │ 利用世界银行 │               │
│ │        │利用世界银行│ 贷款办公室 │               │
│ │        │ 贷款办公室 │       │               │
├─┼────────┼──────┼───────┼───────────────┤
│37│作业场所职业卫生│ 市安全生产 │市安全生产监督│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按照“ │
│ │监督管理职能  │ 监督管理局 │  管理局  │三定”规定履行职责。     │
├─┼────────┼──────┼───────┼───────────────┤
│38│成品油经营资格前│ 市安全生产 │市安全生产监督│  在国家未出台新的文件前,市 │
│ │置条件     │ 监督管理局 │  管理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仍│
│ │        ├──────┼───────┤按现行管理体制履行各自职责。 │
│ │        │ 市商务局 │  市商务局  │               │
├─┼────────┼──────┼───────┼───────────────┤
│39│企业人员的建国后│ 市人事局 │       │  由市人事局商市委组织部按程 │
│ │至1952年底以前参│      │       │序对南组通[2003]129号提出修改 │
│ │加工作时间的确认│      │       │意见。            │
├─┼────────┼──────┼───────┼───────────────┤
│40│《南宁市机关事业│ 市人事局 │  市人事局  │  由市人事局商市财政局拟制出 │
│ │单位人员工资异动├──────┼───────┤新的《单位工资审核表》征求市编│
│ │表》审核    │ 市财政局 │  市财政局  │办意见后印发取代《南宁市机关事│
│ │        │      │       │业单位人员工资异动表》。   │
└─┴────────┴──────┴───────┴───────────────┘
┌─┬────────┬──────┬───────┬───────────────┐
│序│调整的职能和事项│ 原承担单位 │ 现承担单位 │     其    他     │
│号│        │      │       │               │
├─┼────────┼──────┼───────┼───────────────┤
│41│市医药储备管理和│市经济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 │在自治区没有重新界定之前,仍按│
│ │药品、器械的紧急│      │       │原来明确的职责由市经委负责此项│
│ │调度      │      │       │工作。            │
├─┼────────┼──────┼───────┼───────────────┤
│42│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市经济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 │  市经济委员会按照“三定”规 │
│ │、民营经济的宏观│      │       │定履行职责。         │
│ │管理和指导工作 │      │       │               │
├─┼────────┼──────┼───────┼───────────────┤
│43│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市经济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按照南府发[2006]68│
│ │监督管理职能  │      │       │号规定履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 │        │      │       │职责。            │
├─┼────────┼──────┼───────┼───────────────┤
│44│糖料发展规划和组│市经济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 │  市经济委员会、市农业局分别 │
│ │   织实施   ├──────┼───────┤按照“三定”规定各自履行职责。│
│ │        │ 市农业局 │  市农业局  │               │
├─┼────────┼──────┼───────┼───────────────┤
│45│茧丝绸行业管理 │市经济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 │市经济委员会按照南编[2007]46号│
│ │        │      │       │文件承担“拟定茧丝绸在流通领域│
│ │        │      │       │的规划,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协│
│ │        │      │       │调行业发展”职责。      │
├─┼────────┼──────┼───────┼───────────────┤
│46│矛盾排查工作  │ 市信访局 │  市信访局  │同意将市信访局职责中“负责矛盾│
│ │        │      │       │排查工作”修改为:“负责信访情│
│ │        │      │       │况排查、研判工作”。     │
├─┼────────┼──────┼───────┼───────────────┤
│47│对体育活动经营户│ 市体育局 │  市体育局  │市体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
│ │的监督和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市场管理条│
│ │        │市工商行政管│市工商行政管理│例》规定履行体育市场的监督管理│
│ │        │  理局  │   局   │工作职责。          │
├─┼────────┼──────┼───────┼───────────────┤
│48│机关财务管理、房│南宁市市直机│南宁市市直机关│南宁市市直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市│
│ │产管理、办公用房│关后勤服务中│   后勤   │机关事务管理局)、威宁公司、市│
│ │管理、基本建设管│心(市机关事│服务中心(市机│直机关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各自履行│
│ │理、物资管理、环│ 务管理局) │   关   │职责。            │
│ │境秩序管理、后勤│      │ 事务管理局) │               │
│ │服务规划、协调与├──────┼───────┤               │
│ │监督等方面职责 │市四家班子办│市四家班子办公│               │
│ │        │公厅、威宁公│厅、威宁公司、│               │
│ │        │司、市直机关│  市直机关  │               │
│ │        │ 各有关单位 │ 各有关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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