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的深基坑、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外脚手架、高大模板、施工临时用电、临边洞口、斜坡、高切坡等部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及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和建筑物坍塌事故。凡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不达到安全条件要求的一律不能恢复施工。同时要对城乡结合部私房建设进行排查、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私房建设予以严肃查处,坚决遏制当前私房建设事故多发势头。
(十)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一)旅游安全检查。要加强对旅游景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强对车辆、轮渡、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带有危险性的攀岩、蹦极、探险、漂流、射击等游乐项目和设备的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各种事故隐患;要加强旅游景点中的险路、险坡和其他危险地段的治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十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业,旅游景点、食品市场的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加强对食品从源头到消费全过程的监管,严厉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使用非食用原料、高残留农药蔬菜、病死畜禽、回收过期食品加工后再上市等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中毒事件和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三、时间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
2008年1月13日开始,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检、自查、自纠,各县(区)、开发区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检查和督查。
(二)市政府检查阶段
2008年1月25日至2月2日,由市领导带队,指定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各县(区)、开发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2008年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组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