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对本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自评,自评材料于1月26日前交市食安办。
3.根据《2007年南宁市六县(区)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各成员单位于1月31日前,完成对六县(区)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
4.从2008年1月28日起,迎检办公室工作人员集中,一起收集及整理资料。2月4 日由迎检办公室负责对迎检资料进行认真检查。
5.2008年2月4日前,撰写市政府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汇报材料。
6.2008年2月13日前对全部迎检材料再进行一次梳理和完善,查漏补缺,保证材料齐全到位。
(三)市迎检办公室按照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检查组的要求,在2008年2月14日前确定好被检单位,拟定详细的迎检方案。
(四)做好接待工作。
三、迎检各项工作及分工要求
(一)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市政府汇报会、评价检查组意见反馈会等会议通知和会场布置,联系新闻媒体做好跟踪报道,并协助市接待办做好检查组在我市期间的接待工作。
(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县(区)食安委要密切配合,做好迎检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制工作;撰写市政府汇报材料和自评报告;安排检查组行程;安排人员陪同检查,负责与检查组上传下达,及时提供检查组所要求的资料档案等,做好受检单位的协调与接待工作。
(三)市接待办负责落实接送检查组成员的车辆,并做好检查组在我市期间的接待工作。
(四)市委宣传部做好迎检期间的食品安全宣传工作。
(五)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做好现场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抓落实,认真做好此次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的迎检工作。必须保证迎检工作人、财、物的到位,确保迎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好本单位迎检工作方案,并于2008年1月25日前将迎检工作方案报市迎检办公室。
(三)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在综合评价中不丢分、少丢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