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区政府、市爱卫办、市综合执法局、市建委、市动监局、市民政局、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
3.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市爱卫办、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建委、各区政府)
4.驻区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市爱卫办、市民政局、各区政府)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并能充分发挥作用。(市卫生局)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牵头单位:市建委。
承办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市爱卫办、各市场产权单位。
1.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城市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和协助村委会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体制,组织清扫保洁队伍,制定卫生保洁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每日清扫,专人保洁。(市建委、市爱卫办、市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
2.有卫生宣传栏,本村村民健康知识知晓率≥70%。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村里,采用宣传到村、教育进户、设立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等多种形式,普及卫生防病及健康知识,促进居民、村民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健康知识知晓率≥70%。健康教育专栏能够紧密围绕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和群众健康需求,及时更换宣传内容,每年不少于6次。(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3.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环卫设施齐全,按《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005)要求,设置果皮箱、垃圾收集箱、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厕所。垃圾容器有盖。严禁垃圾长期积存,做到密闭运输和日产日清。污水排放设施完善。公共厕所有专人管理,厕所内外环境清洁卫生。积极开展改水改厕和环境整治,做到安全供水,使用卫生厕所,居住环境清洁卫生。(市建委、市爱卫办、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4.路面平整干净,无坑洼、积水及泥土裸露。村内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要有组织有计划在开展“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城中村”道路硬化平整,村内基本消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拉乱挂、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现象。(市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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