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2008年配备清扫车2台,道路除尘冲洗车1台,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10%。(市建委、各区政府)
5.完善和提升市垃圾处理厂的功能,解决好垃圾液渗透污染问题,发展垃圾处理产业,2008年10月底前完成垃圾场二期工程建设任务,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完成城市粪肥消纳处理工作,使我市中心区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市建委、市环保局)
6.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搞好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任务,完成垃圾收集转运系统改造工作,搞好2007年收尾工作,2008年更新垃圾清运车10台,对市中心区内部分垃圾转运站及车辆进行改造,确保达到中心城区垃圾转运密闭化的目标。将11座沿街厕所改造为网点式水冲厕所,完成5座移动式公厕建设工作。为解决中心城区入厕难问题,城市主要街路两侧40个单位内部厕所应对外开放。完成棚改新区环卫设施建设项目任务,2008年3月末前完成设备采购,6月末前完成土建工作并投入使用。2008年末在中华路、人民大街、解放大街主要街路两侧建设10座环卫工人办公休息用房。(市建委、市棚改办、各区政府)
7.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
食品卫生法》和《
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年内城市中心区市场达标率达50%,远城区至少有一个市场达50%。(各区政府、各产权单位)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市建委、市卫生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
9.加大九营子河城市段治理,加快两岸开发建设步伐,继续搞好细河治理,搞好城市河道、湖泊的管理,确保城市河面、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市建委、市水利局、经济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