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8〕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残联等部门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的意见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六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的意见
(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首都精神文明办、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科协 二〇〇八年二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抓住举办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机遇,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工作,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扶助体系,加强和改善对残疾人的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的重要意义温馨家园是指本市各区县的基层街道、乡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要求,为满足残疾人特殊需求,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依托本地区内公共活动(服务)中心建立的以各类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综合性活动和服务载体。
本市现有99.9万残疾人,他们生活在社会基层,对社区服务的需求非常迫切。自2003年起开展创建社区残疾人温馨家园活动以来,本市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已在全市街道、乡镇和社区、村两个层面建立残疾人温馨家园1400多个。残疾人不出社区、村即可得到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维权、生活照料、文体活动、托养、无障碍等各项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生活质量。
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温馨家园的运转机制、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以及融入社区生活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建设好残疾人温馨家园,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基层残疾人组织的服务能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个性化服务,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困难,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使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对于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残奥会,促进首都的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等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残疾人温馨家园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