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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九江海关2008年支持服务九江经济社会发展12项措施》的通知

  六、拓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区域通关模式的企业适用范围,由A类企业扩大到B类重点企业。加强与口岸海关的联系沟通,解决企业在口岸海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七、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优势,吸引更多境外和东部地区加工贸易企业进区发展,进一步加强九江出口加工区的指导服务。全面推行电子手册管理、联网监管方式,简化加工贸易审核手续,促进我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合理布局、做大做强。充分运用国家政策对出口加工区内红鹰直升飞机制造公司等重大项目量身定做服务措施,采用“卡口登记货物备案制”、“分批送货、集中报关”等方式简化进出区内手续,缩短进出时间。
  八、主动对接“长珠闽”海关,探索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加工贸易企业监管措施。对省外迁移到我市的加工贸易企业,经海关确认,可不视为首次备案加工,免收其风险担保金。
  九、积极跟进城西港大开发,加强城西港开发的外贸物流调研,对城西港大开发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专人全程跟踪,做好政策宣传,为重大项目落户用足用好国家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城西港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主动与上港集团公司联系,积极参与海关监管场所建设和促进物流发展,建立良好关企协作机制。
  十、积极参与“大通关”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主动加强与口岸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共同营造九江良好进出口环境。与商务局、国检、口岸办等部门签定合作备忘录,与银行签订税款网上支付协议。
  十一、根据地方要求,在南昌海关统一部署下在市内进出口企业较多的县设立海关联络办公室,协助地方开展招商引资和提供海关政策咨询服务。
  十二、确保通关效率继续领跑中西部海关,切实履行重点企业联系配合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承诺,确保通关效率,全面推行“5天上班、7天服务、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方式;进一步精简作业环节,在单证齐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办理减免税时间由规定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时间由规定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关务(警务)公开水平,搭建短信服务平台、用好关企联系卡,加强政策导读、法规指引、友情提示,方便企业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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