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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护林保胶工作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护林保胶工作先进市县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琼府〔2008〕1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在2007年护林保胶工作中,各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护林保胶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橡胶产品管理,严厉打击偷胶毁林等违法犯罪行为,为维护橡胶生产和经营秩序,促进橡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省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护林保胶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县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市县

  特等奖:昌江黎族自治县

  一等奖: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二等奖:白沙黎族自治县、三亚市、临高县

  三等奖:东方市、海口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宁市、定安县

  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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