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乡镇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健全环保工作机构。按照《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建设管理职能完善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渝编办〔2008〕29号)要求,今年各乡镇将增设建设管理环境保机构,专门负责乡镇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市政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各乡镇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让乡镇环境保护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二是狠抓场镇和学校环境卫生。各乡镇学校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彻底清扫露天垃圾,并根据当地实际,设置简易生活垃圾处置填埋场,健全场镇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收运处置长效机制。三是认真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一步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取水点和保护区界碑,加强饮用水源和保护区监管,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四是做好辖区内的污染控制工作,重点配合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同时今年在10个镇开展委托环境执法工作。
(五)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
按照《重庆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一是根据相关技术规定,开展入户调查,做到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二是对普查表进行自查、互查和复查,及时解决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三是建立普查表交接验收、录入制度和数据录入岗位责任制,按时完成数据的录入、汇总工作。四是组织人员对录入汇总后的主要综合数据和主要统计分组数据进行合理性检验和质量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机制。全面规范乡镇环保机构设置,强化乡镇环保机构职能,在10个建制镇试行环境保护委托执法。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完善考核制度。继续聘请环保工作监督员,推行项目审批公众参与。
(二)加强监测工作。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规范,加强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以效果监测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水、空气环境监测的质量,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稳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强宣传教育。以贯彻实施《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为重点,以绿色奥运和节能减排为主题,充分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健全各级干部可持续发展理论培训教育机制,深入开展环保知识进学校、下乡镇、进社区活动,倡导建设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