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彭水府发〔2008〕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2008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彭水和建设生态经济强县的总体要求,以贯彻和落实《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为抓手,以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强力推进“1444”工程,着力加强农村集镇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切实加强污染源监管,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下决心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6%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乌江、郁江地表水水质满足Ⅲ类水域功能要求;县城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90%以上,大气环境质量满足Ⅱ级标准天数的比例达90%以上,酸雨频率为0;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0%以上;交通干线噪声、区域环境噪声和功能区噪声达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5%,二氧化硫控制在11326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控制在1853吨以内;辐射放射环境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安全限值之内;工业“三废”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并得到有效处置;市控企业和重点污染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排污许可证覆盖率达90%以上;环保投资指数大于1.65%。
  三、工作重点任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